「Google情人節搜尋故事」比賽浪漫登場

(2011年1月28日,台北訊)Google今(28)日宣布「Google情人節搜尋故事」創作比賽將於明(29)日正式上線,冠軍得主將可獲得在情人節當天正式開幕的「台北 W Hotel」價值新台幣逾2萬元的情人節浪漫套房及燭光晚餐饗宴!只要在2011年2月11日凌晨12:00前上「Google搜尋故事」YouTube頻道 (www.youtube.com/searchontw),利用「搜尋故事影片編輯器」製作專屬自己的愛情故事,就有機會與自己心愛的另一半在台北 W Hotel度過浪漫的情人夜。

繼2010年推出一系列的 Google 搜尋故事電視廣告與創作比賽之後,大家對「東京愛情故事」應該念念不忘!今年再度推出專為情人節打造的「Google情人節搜尋故事」創作比賽,廣徵全台網友創造並分享令人動容的愛情搜尋故事。在行動上網的時代,情人節時除了可以在智慧型手機上使用更便利的搜尋服務,如運用語音搜尋、Google地圖、街景服務、定位導航等應用,快速找到喜愛的餐廳、浪漫去處和情人節禮物購買地點,更可透過YouTube,在無遠弗屆的行動平台上讓更多人分享您動人的愛情搜尋故事與甜蜜浪漫。

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次除了可以在傳統的電腦上編輯外,更首度讓網友透過智慧型手機創作搜尋故事;同時Google「搜尋故事影片編輯器」新增了「圖片搜尋」、「網誌搜尋」和「圖書」選項,更有多達24種配樂選擇!第一名優勝者的作品將於2月14日情人節當天於YouTube台灣首頁公開播放,並可獲得於2月14日情人節當天正式開幕的「台北 W Hotel」價值新台幣逾2萬元的情人節浪漫套房及燭光晚餐,第二名則獲得最新的SAMSUNG Nexus S手機乙隻,而另外八名佳作將可獲得Google精美紀念品。同時,前十名優勝作品皆會展示在Google搜尋故事YouTube頻道上。想了解更多「Google情人節搜尋故事」創作比賽的參賽細節與規則,請瀏覽www.youtube.com.tw/searchontw

評審標準:
1.        運用有限的搜尋字詞串連成生動故事的能力
2.        搜尋故事的創意與原創性
3.        作品是否符合比賽規範的條款和細則

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需要以 Google「搜尋故事影片編輯器」做為創作工具,製作個人的搜尋愛情故事。
2.        影片創作需輸入7個搜尋字串,使搜尋故事正好為30秒長。
3.        參賽作品須於台灣時間2011年2月11日凌晨12:00 AM前透過「Google搜尋故事」活動網頁(www.youtube.com/searchontw)上傳提交作品。
4.        參賽者須年滿13歲以上之台灣永久居民(13歲以上未滿18歲的參賽者須有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同意及監護參與比賽)。
5.        想了解更多「Google搜尋故事」創作比賽的參賽細節與規則,請瀏覽www.youtube.com.tw/searchontw。如有任何與比賽相關的問題,歡迎透過電子郵件searchontw@gmail.com與「Google搜尋故事」創作比賽團隊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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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以創新的搜尋技術每日協助全球數以百萬計的用戶尋找所需的資料。Google於1998年由史丹福大學博士生Larry Page和Sergey Brin創立,如今已成為全球各大主要市場中的重要網站。Google之針對性廣告宣傳計劃為業內最具規模和增長最快速的,能夠為大小企業提供可量度之行銷效果,並且全面強化用戶使用萬維網的體驗。Google的公司總部設於美國矽谷,其辦事處網絡遍佈北美洲、歐洲和亞洲等地。有關 Google的更多資料,請瀏覽www.googl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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