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態盜版現象猖獗 消費者花錢竟慘當冤大頭
(8月2日,台北訊)不肖店家販售盜版軟體招數推陳出新,但隨著消費者使用正版軟體的意識抬頭,近期檢警陸續接獲許多消費者主動檢舉店家的個案。在近一個月內台北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與法務部調查局,分別循線查緝光華數位新天地(俗稱新光華)、台南北門商場、高雄建國商場等電子商圈,查獲了十多家專門販售品牌筆記型電腦的店家,涉嫌在「空機型」的品牌筆記型電腦中,安裝盜版作業系統及其他應用軟體,企圖混淆視聽,再跟消費者收取費用,以非法牟利。
台灣商業軟體聯盟(BSA)共同主席季建廷表示:「過去大家以為買硬盜軟的問題,多發生在購買自行組裝的DIY電腦時,然而透過一連串的消費者檢舉個案中發現,近期店家衍生出新型態的販售盜版手法,就連知名品牌的筆記型電腦也慘遭不肖商家利用。」
商業軟體聯盟表示,此次遭查緝的南、北十多家店家,多是屢遭消費者向檢警相關單位舉報,檢警在嚴密蒐證後,持搜索票進行搜索,被查緝之店家以銷售知名品牌筆記型電腦為主,涉嫌在「空機型」(品牌電腦內未預先安裝軟體)的知名品牌筆記型電腦中,安裝盜版作業系統及其他應用軟體,企圖混淆視聽,再跟消費者收取費用,以非法牟利。
隨著消費者對使用正版軟體的意識抬頭,有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成為通路上第一線的守門人,紛紛透過檢舉專線來舉發不肖業者,以避免更多人再度受害!因此,BSA要呼籲店家及銷售人員,千萬別心存僥倖,以免慘遭消費者舉發,且還得承擔後續的民、刑事責任等;此外,消費者也要加強辨識正版軟體的相關知識,以降低被不肖店家欺瞞的機會、避免消費權益受損。
由過去案例顯示,店家若涉嫌重製、使用及販售盜版軟體遭查緝,須同時負擔民事及刑事責任。民事包括損害賠償、公開道歉等等;刑事方面,若是擅自重製,必須負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民事的損害賠償,即彌補軟體公司因此蒙受的損害,依市價、有幾套盜版就賠幾套的錢,但是在難以計算的情況下,法院得依情節最高可以判「一種軟體一百萬元」(新著作權法已提高為五百萬元)的賠償,過去案例中甚至有企業遭判賠上千萬元的個案。最後,商業軟體聯盟要再次呼籲店家及銷售人員,切勿存僥倖心理,由於長期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有成,大多數消費者都會重視正版軟體的使用,因此,千萬別企圖以矇混的方式侵權謀利。
關於商業軟體聯盟BSA
商業軟體聯盟(BSA)(www.bsa.org)以推動全球電腦軟體、硬體與電子商務技術之持續成長為宗旨,主要關心之議題包括軟體著作權之保護、網路安全、貿易拓展及可能對網路世界造成衝擊之新公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