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就蔡正元立委臉書評論 有關本公司行動通信設備採購案之說明

對於立法委員蔡正元先生於今天在臉書上po文,質疑中華電信行動通信基地台設備採購案價格差異事宜,特澄清如下:

有關蔡立委所指稱的本公司去年11月「用議價向特定廠商」採購3G基地台、以及去年12月公開採購4G/LTE基地台等設備二件採購案,均係依據本公司董事會制頒的「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採購管理規則」辦理,程序嚴謹。

立委指稱前述二採購案基地台價格差距懸殊乙節,但實情是該議價案的採購內容,除了1,000台基地台外,尚包含採購:(一).擴充既有核心網路設備,(二).RNC(無線網路控制器)、AR(接取路由器)與RAN OSS(無線接取網路之作業支援系統)等新建與擴容,(三).基地台附屬配件及容量擴充,(四).HSPA(高速下載及上傳封包接取)功能提升與容量擴充,(五).天線與RF Cable(饋纜),(六).勞務、保固、訓練與運雜費等項目,蔡立委以1,000基地台攤除總價所得金額作為每台基地台單價,實有誤解。

至於採以議價方式辦理採購,係在現有系統辦理擴充及升級,因為相容及互通性的需要,而向原有系統供應商辦理議購,完全符合前述採購管理規則之規定;這也是國內外各行動通信業者所慣用的採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