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vum稱政府決策者需要為雲服務採購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墨爾本,2013年5月8日-全球分析公司Ovum表示所有國家和地區都正在開發和迭代云服務政策。然而,政策制定者需要更加努力地為雲服務採用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並考慮潛在的兩類採購錯誤。
Ovum的最新短評*指出政府雲服務政策往往偏向避免第一類錯誤(購買一個“糟糕”的雲服務)。然而,第二類錯誤(即便雲服務能夠發揮更好的效果,但仍購買或堅持使用一個“糟糕”的自主開發/共享/或外包服務)可能會帶來更糟糕的結果,導致錯過或延誤提高生產力及創新政策和服務交付的機會。
Ovum公司研究總監及該短評作者Steve Hodgkinson表示,“政府雲計算政策的邏輯通常假定雲服務是有風險的,定義不明,且未經驗證。政府雲服務採用面臨程序、組織及文化惰性所造成的阻力。”
Hodgkinson強調了三個可以幫助政策制定者質疑這種假設並加強政府雲服務政策的關鍵點:
1. 實際上並沒有云-首先要清楚的是根本沒有實際存在的“雲”實體。政府ICT政策思路沒有理解到這一點。政策應當指向“雲服務” -由一個值得信賴的外部服務提供商在專業基礎上交付的一個有形服務。雲服務只是能發揮作用的共享服務。
2. 雲計算和雲服務是不同的東西-雲計算是一整套的技術創新,包括可擴展的基礎架構,虛擬化,自動化,自助服務配置門戶和被服務提供商用來建立和交付云服務的多租戶架構。雲服務是一個既定的流程,人員,組織和技術捆綁;它被組裝和細化,從而向許多客戶交付一個明確並值得信賴的共享服務。
Hodgkinson表示判斷雲服務應當根據它目前的發展狀況。相反,一個購買和配置雲計算技術的計劃(例如建立一個所謂的“私有云”)只是對可能存在於未來的服務的簡單承諾,前提是如果資金充足且所需流程,人員,組織,和技術能夠成功實現並維持下去。
3. 第二類採購錯誤與第一類一樣糟糕,甚至更糟-總的說來,我們需要平衡大多數雲服務政策只傾向避免第一類錯誤的固有偏見。第二類錯誤帶來的後果同樣嚴重,甚至更糟。採購一個“糟糕”雲服務的風險相對比較低,而且可以通過完善的風險管理機制和較短的合同條款控制。第二類雲服務採購錯誤會帶來延誤或錯失提高生產力及創新政策和服務交付機會的風險。
Hodgkinson總結道,“Ovum建議政府雲服務政策應當反映出雲服務的潛在轉型效益,為機構的雲服務採用創建一個良好的環境,並考慮到兩類採購錯誤為政府帶來的實際成本和長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