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電信價值鏈中應該包括OTT(over-the-top)

墨爾本9月,12 2012 – 根據Ovum報告, 行動網路運營商(MNO)如果想避開不受控制的收入損失的風險,他們就需要與內容的合作夥伴及OTT用家合作。

在一份OVUM新的報告*中指出,運營商需要重新思考自己的商業模式和成為OTT價值鏈的一部分。

Ovum的電信戰略高級分析師Nicole McCormick,說:“運營商需要更加現實和認識OTT的社區是對收入構成一個有意義的威脅。”

“訊息的收入的侵蝕已經在某些地方的市場上是一個證實,如中國和韓國,和其他地方類似的變化,這是一個預兆。運營商需要重新評估他們的業務模式,並決定他們應該競爭或與內容提供商和OTT用家商討合作。“

運營商的合作更加可能會少花自己的服務。其他大型運營商將繼續大量投資於新業務的一個差異化,但還需要公開與內容提供商和OTT用家為了得到最好的兩個新的世界。

McCormick說:“今天是更多的競爭和合作。因此,運營商卻遲遲沒有重新考慮其現有的商業模式並作出改善,或者他們將面對收入損失的風險。在傳統服務的收入損失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移動網絡運營商能夠找到與OTT用家的共同點,那就會有新的收入來源。在新興亞洲與那些運營商有不同的地方是,在新興亞洲都可以做好“競爭與合作”但那些運營商就不會。“

運營商也應該走上一步和從消費者的角度去看整個世界。他們大部份時間都未能通過普通消費者的眼睛看到問題。 Ovum認為運營商與內容提供商和OTT商家去合作一個更開放的態度並以消費者為中心,是一個更明智的商業策略。

並非所有的移動網絡運營商完全有能力投資在發展自己的服務和相關的R&D設施上。所有運營商也沒有足夠的資源來佔據高端的價值鏈,也就是SMART(服務,管理,應用,關係和技術),或投資在內容交付網絡,M2M,複雜的計費系統和雲計算平台。

McCormick說:“關鍵是要得到正確的投資在對內容,協作和平台。這需要各運營商必須認識到一個新的價值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