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科技產業法務經理人協會」正式成立
國內首見由數十家上市公司法務主管所籌組的「台灣科技產業法務經理人協會」,於十月二十四日正式成立。成員包括神達集團、遠傳電信、中華電信、羅技電子、雅虎奇摩、中信金、台積電、鴻海、台灣微軟、IBM…等數十家上市公司及國際大公司法務主管。協會成立最重要的工作是加強會員國際法律實務,協助我國企業擴大國際市場,另也將集合國內大企業法務經理人的專業,對政府立法及執法提出建言。協會運作是由東吳大學法學院支援,也創下國內法律界產學合作的首例。
「台灣科技產業法務經理人協會」前身為「科技產業法務主管聯盟」是1997年由經濟部技術處科技專案號召成立,依據當時輔導聯盟成立的現任工業局副局長高惠雪表示,經濟部技術處當時號召產業成立「科技產業法務主管聯盟」,目的是希望以聯盟作為科技產業界與經濟部溝通的平台,協助政府建立有利於我國科技產業發展之法律環境。聯盟當時運作是由科技專案委託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中心執行。聯盟成立至今會員名單超過八十家上市公司的法務主管代表,產業涵蓋電腦製造業、半導體業、光電業、電信業、資訊服務業及生物製藥業…等。工業局高惠雪副局長參加協會成立大會時表示過去十年在資策會科法中心的協助下已成功將產業法務主管緊密結合在一起,今天「科技產業法務主管聯盟」成立協會,並以加強會員國際法律實務為宗旨,代表我國產業國際化經營已經逐漸成熟。且期許協會未來不只是與經濟部政策提出建議,應對政府所有部會提出產業修法,立法建言
陳長文律師也是與會許多法務長的老師,在協會成立大會上以『邁向世界一流企業~法務經理人不可或缺的角色』專題演講。陳教授指出世界一流企業重視的不是一時的「虛名」更重要的是永久的「實名」,一流企業不會為了利益而犧牲勞工權益及社會公益,反而更重視社會、股東及員工的利益。法務主管應扮演協助及維護企業「實名」的工作。法務主管應時時增進自己的專業知識,尤其是國際實務,才能援引法律替所屬企業規劃創造經營優勢。法務主管也應努力建立與企業經理人間的互信,引導企業經理人遵守法律,避免造成企業違法損失,影響員工及股東利益,甚至造成經理人個人的違法責任。
本身曾經擔任科技公司法務人員的立法委員吳志揚參加協會成立大會時表示,目前國內公、協會都依產業別成立,各產業公、協會雖也經常為該產業發展對立法委員或政府提出立法建言,但「台灣科技產業法務經理人協會」成員是跨產業,尤其成員都深具法律實務專長,從立法委員的角度來看對於協會的意見會更重視,因為協會所提的立法或修法提案應是各產業所共同關心的議題,而協會會員都具法律專才,提案的模式及內容將符合規定之程序,容易被政府及立法委員接受。吳志揚委員期許「台灣科技產業法務經理人協會」未來能和政府合作,整合會員意見,對政策、立法及修法提出良性的建議。
「台灣科技產業法務經理人協會」是由東吳大學法學院支援,並擬由余啟民副教授擔任秘書長,這也是國內法律界首見產學合作的模式。東吳大學法學院潘維大院長表示東吳大學法學院一向重視培育高科技法律人才,2002年9月在國內首先獲准設立碩士在職專班科技法律組,開啟國內學士後研讀科技法律的風氣。潘維大院長期望藉由與「科技產業法務經理人協會」的合作,能共同建立產、官、學、研的交流平台,並對於科法組課程的五大群組:數位資訊法律、生物科技法律、智慧財產權法律、高科技貿易投資法律及相關科技法律等讓學生與協會會員進行融合,達到產學合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