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C澄清說明稿

台灣桃園(西元2011年7月31日)– 針對2011年7月30日工商時報報導影射全球手機創新與設計領導者HTC(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HTC』)併購S3 Graphics (以下簡稱『S3G』) 之專利無效,本公司特此澄清如下:

  1. 本公司嚴正聲明美國專利商標局截至目前為止,並未對S3G專利再審查申請作出任何專利無效之最終決定。任何影射美國專利商標局已認定S3G告贏Apple的專利無效的報導均與事實不符。
  2. 訴訟中的被告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再審查(Reexamination)之申請乃美國專利訴訟制度中常見的攻防程序,HTC在美國專利訴訟案中,亦採取相同之策略。再審查程序通常耗時數年,並且即便審查委員做成最後的判定意見,專利權人仍可對此一審查結果提起上訴。
  3. 專利再審查程序中的通知並不構成任何專利有效性或可專利性的判定,且該程序與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以下簡稱『ITC』)程序互相獨立。S3G專利於再審查期間仍然有效、且具有法律上的執行力。

另又針對S3G在ITC控告Apple侵權獲得正面的初步判決,外界仍有許多錯誤解讀與揣測,特此說明如下:

  1. ITC法官已初步判定Apple使用MAC OS X的各項產品侵犯S3G二項有效專利。
  2. MAC OS X作業平台內含DirectX圖紋壓縮(又稱”DXT”)技術。ITC法官初步判定凡使用DXT技術的MAC OS X產品,皆侵犯S3G的二項有效專利。
  3. MAC OS X產品內含多家供應商所提供的圖像處理器(又稱”GPUs”),其中包含了NVIDIA公司。ITC法官於初步判定中認定NVIDIA公司所生產的GPUs侵犯S3G的二項有效專利。
  4. ITC法官雖於初判時認定S3G和NVIDIA曾經有過交互授權協議,但S3G認為這項意見有誤並已向ITC提出上訴請求更正該判決。
  5. Apple 的iPhone及iPad皆使用PowerVR圖紋壓縮技術(又稱”PVRTC”)。S3G深信其擁有的專利涵蓋PVRTC技術,因此也已向ITC提出上訴,請求ITC能更正該初判內容。